華語文教師培訓班
報名須知 簡章下載
✽ 開課前一週請密切注意本中心寄出的課前通知事項(需登入 GOOGLE 帳號)Qualifications
報名資格
- 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專科、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位者
- 大四以上在校生
- 外籍人士:中文水平接近母語者(等同取得TOCFL流利級、CEFR C1級以上、ACTFL高級、HSK高級6級以上之中文水平)。
Prove
時數證明
- 本課程為非學分班之推廣課程,修業期滿,完成課程要求(含:作業、結業測驗、課程試教等)且前述項目成績平均70分以上合格者,由本中心發給中英文結業證明書。
- 上課簽到表統一於上課開始20分鐘後收回,逾時者不得要求簽到;或已簽到但並未在教室內上課,由隨班助教抽查點名時缺席,該堂課亦以缺課時數3小時計算。請假或缺課達9小時以上,不予發給中英文結業證書。
- 中英文結業證書之中英文姓名以學員所填寫之報名表上資料為準,若有錯誤,請在開課後三天內盡速修正,否則將由學員自行承擔證書工本費用一百元。
Login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具公務人員身分之學員,課程結束可出具結業證明,由原就職單位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Refund
退費辦法
- 若本期本班人數未達31人,本中心將視實際情況斟酌開課與否,若課程停開,所繳之費用(報名費和手續費除外)無息退還,或是保留至下一期開課。
- 已完成報名程序之學員,若為個人因素,開課日(不含當天)前確定無法參與課程者將退還已繳費用(不含報名費及相關手續費)之九成。自開課日(含當天) 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不含報名費及相關手續費)之半數。開課後已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 退費程序、時間依本校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