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班
報名須知 簡章下載
✽ 開課前一週請密切注意本中心寄出的課前通知事項
Qualifications報名資格
✽ 具下列學歷(力)資格條件之一者,得報名本次證照準備班:一、具以下資格:
- 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含以上)者,國外大學學歷須檢附外交部駐外單位認證後的畢業證書。
- 國內/外大學及各大專院校大四在校生或研究生(請檢附學生證)。
- 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 5 條規定:
- 在學士班肄業,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因故退學或休學,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之始日起算已滿 2 年,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因故未能畢業,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之末日起算已滿 1 年,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 6 年(包括實習)以上之學士班修滿 4 年課程,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 128 學分以上。
-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 2 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經離校 3 年以上;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者,比照二年制專科學校辦理。
- 於外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外國專業團體認可之各級學校或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僑委會)立案或備查之僑校從事對外華語教學,教學年資於報名截止日前滿 3 年,且教學時數達 200 小時以上,取得任教服務證明,並經我駐外機構辦理文書驗證者。
- 參加僑委會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海青班)二年制華語文相關類科結業,持有結業證書。
Number of Training預計招生人數
35人
Date開課日期
每次2小時,共24次,48小時。4月11、16、18、23、25、30日
5月2、7、9、14、16、21、23、28、30日
6月4、11、13、18、20、25、27日
7月2、4日
Content課程內容
- 華語文教學(12小時)
- 漢語語言學(12小時)
- 華人社會與文化(12小時)
- 華語口語與表達(12小時)
Refund退費辦法
- 若本期本班人數未達 10 人,本中心將視實際情況斟酌開課與否,若課程停開,所繳之費用(報名費和手續費除外)無息退還,或是保留至下一期開課。
- 已完成報名程序之學員,若為個人因素,開課日(不含當天)前確定無法參與課程者將退還已繳費用(不含報名費及相關手續費)之九成。自開課日(含當天)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不含報名費及相關手續費)之五成。開課後已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 退費程序及時間依本校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