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教學中心誠徵 臺灣優華語計畫專任助理
國語教學中心誠徵 臺灣優華語計畫專任助理
一、 徵聘人員:計畫專任助理
二、 工作內容:
1. 優華語計畫相關業務
2. 英文信件回覆
3. 教務相關工作
4. 公文處理及一般行政工作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應徵條件:
1. 學歷要求:具大學(含)以上學歷
2. 工作經驗:具國際招生相關經驗尤佳
3. 語言能力:
(1) 須檢附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含)以上或同等級英檢證照之證明文件
(2) 具備優秀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3) 具備第二外語能力(如日文或韓文)尤佳
4. 工作技能:具備專案規劃及行政文書處理能力
四、工作時間:每天八小時,週休二日,國定假日,但需能配合需求於業務尖峰期加班或輪班
五、福利待遇:
依本校人事室公告之產學合作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薪級標準及福利辦理
六、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
2.學經歷中、英文自傳(皆1000字以內)
3.英檢證書或其他英文能力檢定證書
4.第二外語檢定證書(非必要)
請備妥以上文件,以電子郵件寄至:allychang@ntnu.edu.tw。限用WORD或PDF檔傳遞,檔案上限5MB,不超過2個檔案。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灣優華語計畫專任助理-您的姓名」(例:應徵臺灣優華語計畫專任助理—王大同)。
七、收件截止日期:111年8月14日(星期日)17:00止。
八、聯絡人:張小姐
電話:(02)7749-5155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國語教學中心
九、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缺漏、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本中心擇優通知面談(試),務請留下最方便的連絡方式。應徵條件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文件。
十一、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